经常会看到论坛或者其他各大网站上出现交通事故,多数都是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现场不容直视。先不说是谁的责任,一个巴掌拍不响,交通事故,谁都不敢说他没错。说句不好听的,人家最多赔你点儿钱,受伤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 走在神木大街上,驾驭电动车的人实在是数之不尽。商贸门口、人民广场周围,围满了电动车,小编只想说明,电动车威武! ![]() 每天上下班高峰期电动车犹如洪水泛滥,甚是壮观,每当绿灯亮起、甚至绿灯根本就没有亮的时候,上百辆电动车同时冲出路口……犹如脱缰的野马,不受束缚。汽车行驶时车窗紧闭,电动车骑行原本就无噪音,加上速度相对快,碰上日久失修的电动车就更加危险,连刹车都是坏的。这一切他们有想过吗? 同时,随着电动车的增多,安全隐患也增多了。每天早上上班经常见骑车带孩子的家长,自由穿梭在机动车中间,真的为他们捏一把冷汗。只见一些看不惯的机动车司机,一边按着喇叭,提醒那些眼前蜗牛般的电动车司机闲人避让,一边嘴里痛骂“这帮没素质的电动车,真是不要命了~”对于一直不敢骑电动车的小编来说,总觉得它没有平衡度。 ![]() 随意变道……双向四车道都快变成两车道了,惹不起?碰到了机动车还全责,明明有非机动车道但是几乎没有电动车会走,当然了非机动车道也时常有不自觉的机动车停放,此类车辆是不怕贴罚单的。 结语: 电动车似乎是一笔糊涂账,总觉得它应该划入机动车的类别,也就说明它应该具备机动车驾驶证的!也就是说,只要上路了也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交安全法条例。整治电动车还是有很大必要的,希望交警部门以及广大骑车出行族可以重视下,马路上的杀 手也多,真心不要等出事了才来后悔! 总之,出行在路上,不管是谁的责任,请注意安全! |
zsmj_aCw21 发表于 2015-5-13 20:21 ![]() |
Say狗拜 发表于 2015-5-14 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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