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智慧神木
发新帖回复

[每日话题] 探亲假出台34年“名存实亡” 你是不敢休,还是不愿休?

阅读数:1040  |   回复数:0
论坛布瓜 发表于 2015-6-24 08:38:1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端午小长假刚刚结束

    各位睡醒的没睡醒的,乐意的不乐意的

    都赶紧补充能量,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工作中去吧

    不知道大家是不是遇到一样的情况,反正我的朋友圈前两天是被“父亲节”刷屏了,各种祝福,各种转发。

    但是!秉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做的不应该只是言语上的巨人,还应该是行动上的强者!

    所以!趁着还有机会尽孝,找点时间,找点空闲,领着孩子(没孩子的就多拎点礼物),常回家看看。

    网友X叹息:回家看看谁不想啊,没充裕的时间啊!
    网友Y抱怨:回个家,路上就要几天了,领导还要扣工资伤不起啊!
    (以下省略千万网友排山倒海般碎碎念......)

    各位网友不要急,我国法律不仅严惩坏人,还维护大家的合法探亲权益!

    早在1981年,我国就出台了“职工探亲待遇规定”,赋予了单位职工合法的“探亲假”。

    但几十年过去了,知道这个假期的人却并不是很多,今天给大家小小普及一下。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

      




    在带薪休假泥牛入海的现状下,探亲假,更是难产。面对越来越灵活的就业选择,探亲假,这一上个世纪的产物,到底该如何存在?


    探亲假名存实亡,谁的过?

    我们发现,只有少数员工享受过探亲假,多数员工虽知道有此假,但因种种原因,从未申请。随着90后等年轻一代步入职场,越来越多的员工并不知道有探亲假的存在。也有人说出来自己申请探亲假时遭遇的种种为难和尴尬。总体上,探亲假已经成为一个名存实亡的规定。
  
    在探究探亲假为何在现代劳资体系下难产甚或胎死腹中,归纳总结后发现主要是2个方面:
  
    一方面是休假的薪酬扣除太多,休一次假,工资基本没了。

    工信部下属一事业单位员工刘涛(化名)说:“我们的档案工资只有几百块,其他的是绩效工资。如果休探亲假的话,一休接近一个月,几千块钱就没了。”从广东省一家省属事业单位了解到,该单位员工在探亲休假期间,只保留基本工资,而绩效工资将全部扣除。这家单位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普通员工休探亲假,一个月只能拿到一千左右的工资,损失的工资收入大概在7000元左右。
  
    一方面是工作任务繁多,休假过久影响单位正常效益,领导批假很难。

    北京某银行的员工李铭(化名)说,单位事情太多,即使报了探亲假领导也不会批。“我们单位是让员工在带薪休年假和休探亲假中选择一个。去年我申请休探亲假,领导跟我说,许多员工连年假都放弃了,你还休什么探亲假?”



新的就业环境下,探亲假何去何从?

    既然探亲假是在特定的就业制度背景下提出的,而今市场经济条件、员工可以自由择业,那探亲假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要不要取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见。

    主张取消者:收入没保证 有失公平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员工王洋认为,探亲假基本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应该取消。他认为,不休探亲假不能全怪单位,假期太长,工作做不完,收入没法保证,员工也不愿意休。“一个规定的假期,如果员工不能享受,就没有保留的必要”
  
    供职于一家中直事业单位的刘江认为,现在交通方式比过去快捷很多,返家时间大为缩短,不需要用一个专门的假期来实现。“我的父母从湖北来一趟北京,几个小时就到了,利用周末完全可以探亲。”
  
    北京市民李铭认为,探亲假只属于国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失公平。此外还认为,过去就业是分配,分到哪去哪,探亲实际上是一种补偿。现在是自由择业,离开家乡是自己选择的。“如果说你选择了离家远的地方就有20天的假,我选择了在家工作就不能休假,这也是不公平的”。

    主张保留者 :“空巢”老人 需要看望
  
    2013年,河南省政协委员张树才提交了一份落实“常回家看看”的提案。张树才认为,探亲假制度制定太早,又长期缺少宣传,年轻人知道的不多很正常,但老龄社会到来以及“空巢”老人过多的现状需要这样的假期。这一观点得到不少人的支持。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劳动关系学会副会长冯喜良介绍,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空巢”老人,也就是子女离家后的老年人,占到老年人总数的一半。冯喜良说:“中国步入老龄化社会的步伐在加快,从老年人的角度来看,认真落实探亲假的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此外,2012年新修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探亲假去留,不应只是一道粗暴的单选题

    探亲假到底是保存还是取消,不同的人给出了不同的意见。社会变迁,一些旧问题没搞清楚,很多新现象又出现了,空巢老人就是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因此,在探亲假名义上还存在的当下,在越来越多老人孤单的守望团聚时,或许,探亲假,就不是一个要么存留,要么取消的单项选择题了。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教授认为,探亲假的规定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出台的,当国家实行分配制度,客观上造成劳动者远离家乡的现实,因而在休假探亲方面给予职工相应的待遇。但现在实行市场经济多年,有了带薪休年假的制度。不过,苏海南并不赞同取消探亲休假的待遇。他认为,在国家并没有废止的前提下,简单地剥夺劳动者休假的权益是不对的。“广东1997年出台的规定是一个比较好的借鉴,尝试把探亲假和休年假衔接起来,并扩大到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外的职工。”
  
    对于如何改革探亲假,苏海南认为,一方面要保障劳动者休假探亲的权利,一方面还要考虑现实的实际情况,不给企业带来负担。“兼顾两方,结合实际,应该适时对探亲假进行改革。”



结语:

    前几天,习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强调“要关心留守老年人”,当那些衰老、孤单的背影守着门槛祈盼远方未归的孩儿时,或许一切的顾虑都不应该成为阻碍亲情的因素。探亲假去留其实可以商量,也可以通过改革找到更妥当的途径。但唯一不变,也不应被剥夺的,就是孝顺父母的那颗心。在人口流动如此庞大、频繁的当下,如何满足每一个人心中这小小的愿望,是相关部门必须认真思考、解决的重要社会命题。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推荐推荐 无聊无聊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