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王利平(28岁)与西安高陵县张小娟(26岁),在恋爱期(2011年12月1日) 在包头包钢职工三医院出生一非婚子。难怪2013年元月7日张小娟因住娘家至今未归。当时该院接生三天后,不予开“出生医学证明”的理由是两人没有结婚证明手续;时至2015年4月还不予开“出生医学证明”的理由是“无法提供母亲信息”。因此,出生证被该院一卡至今,不予出据。5年注户不了,孩子无法入幼,医疗、保险等享有的一切权利未得到应有保障。孩子来到人间5年,权利不等于被包钢职工三医院剥夺了吗?对于这个失去母亲而又像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终身的罪人,他的家人是否能维护其合法权利?怎维护?能否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求传播谢谢 陕西省神木县马镇镇孩子的爷爷:王富兵 2015年7月1日 电话:15147528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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