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Mer 发表于 2015-9-2 16:20 你的意思是我隐瞒了事实真相,我愤怒不是因为她嫌弃孩子弄掉了那个宣传册,(请注意那个不是登记册,是在架子上面摆的那个宣传册。当然这句是题外话)而是她开始就对我大吼大叫,本来我就挺不好意思,在给她解释我放在窗台上是因为孩子能够够的着架子,我还在抱孩子不要孩子再碰到,可她直接就噼里啪啦的对我吼,我从来都没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人家吵过架,是她咄咄逼人触碰到了我的底线。 |
正经的小流氓 发表于 2015-9-2 16:43 难道你就是那个护士?原来这才是真相呀! |
正经的小流氓 发表于 2015-9-2 16:43 你的回复里有三个逻辑错误,容我一一指出。 一是监狱里的犯人除了未成年人,一般都是成年人,他们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所以法律不会惩罚的他们的父母。如果你愿意做一个孩子在监狱,自己在流泪的父母。我也完全尊重你的选择。您举的这个例子,不合适。犯罪和不当言行不能划等号;罪犯和一个需要父母教导的孩子也完全不同。 二是教育孩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仅在于言传,更要身教。您作为一个理智的家长,首先应该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医院毕竟是公共场所,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监护人看管好自己的孩子是您的基本义务。再则孩子小的时候听不懂道理,你可以管束他。让他明白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可以选择的方式有很多,您作为一个智慧的母亲,也该有很多办法不是么? 三是确实不可能面面俱到,也确实会有照顾不周的时候,那么家长应该怎么做?我觉得首先应该带着孩子承认错误,而不是让他逃避自己的责任。我见过一个家长孩子把人家的饭碗打翻了,她的第一反应是,快和阿姨说对不起,然后立马表示给对方带来不便,愿意再买一份。你可以去度娘一下熊孩子划车的新闻。有两种不同的做法,带来了不同的后果。 |
a·SMer 发表于 2015-9-2 17:48 你怎么知道人家没有道歉呢?成年人难道不是由小变大的?人家自己的孩子比谁都紧张,万一就是有那么一个意外,让小孩有一个单独的时间呢?难道要把孩子拴在裤腰带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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