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8日,神木县大保当镇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事故,公安机关未作事故同一性鉴定,将“肇事”司机羁押了近一年半。昨日,“肇事”车主告诉记者,他已向神木县法院提出肇事现场轮印与肇事车辆轮印的同一性司法鉴定,希望公安机关能以科学方式确定肇事车辆,还原事实真相。 去年6月18日中午,神木县大保当超限站一名职工在工作时,被一辆重载车辆碾轨,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辆逃逸。 当天,山西司机张世春过完磅驾车离开超限站时,被从后面追上来的超限站工作人员拦住去路。8小时后,他被警察叫到大保当镇,警方认定他就是肇事司机,随即将其带回拘留,至今已羁押近一年半。 去年6月30日,神木县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肇事时前后车辆的调查、超限站车辆通行记录及张世春本人的供述,认定张世春驾车肇事,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张世春不服神木县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随即向榆林市交警支队提出复议。但随着7月9日神木县检察院对张世春批捕,他的行政复议也被拒绝。 今年8月28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神木县法院对张世春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发回重审。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