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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内容] 神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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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ba站长 发表于 2011-1-15 13:55:3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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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常委会组****员举手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

  1月14日上午,我县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人大主任高崇飞主持会议,本届人大常委会组****员参加会议。马安良、谢军、杨晓琦、孙斌、李保平、王文生以及县人大各工委(室)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西沟、永兴办事处联络组组长,**办、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关于2010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县人民**关于2010年基本建设项目调整情况的报告、县人民**关于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问题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报告、县人民**关于我县水利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县人民**关于《2010年基本建设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并审查批准了2010年财政收支调整、2010年基本建设项目计划调整、《神木县2011年基本建设项目计划》。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王知学为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刘小平为县财政局局长、刘会高为县教育局局长、闫怀荣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飞丽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刚为县人民法院锦界人民法庭庭长、解光勤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张勇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杨明军为县人民法院大柳塔人民法庭副庭长、张伟为县人民法院店塔人民法庭副庭长、曹葆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黄建平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郄小平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同时免去:王振兴神木县发展改革局局长职务、刘曰华神木县财政局局长职务、周锦峰神木县教育局局长职务、王三怀神木县粮食局局长职务、宋宏斌神木县人民法院锦界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刘飞丽神木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王楚玉神木县人民法院民事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刘翠英神木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职务、李刚神木县人民法院锦界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解光勤神木县人民法院大柳塔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会上,高崇飞提出三点要求。他希望财政局按照法律要求,按时报告预算调整情况,同时要着手编制明年预算,依据预算的严肃性,尽量减少新增项目,进而减少财政资金的浪费;针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调整情况,高崇飞说,基本建设项目变更幅度太大,造成了资金的沉淀,主要原因是前期准备工作及前期协调工作做的不够充分。今年,人大批准2011年基本建设计划,他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和发展改革局要立足长远、着眼全局、科学规划;针对水资源短缺问题,高崇飞要求县**以及水利局要立足于县内水资源,想办法有效利用县内水资源,同时,要重视本次人大提出来的水利建设问题,增加水利建设方面的投资,建设、改造、修复一批水利工程,以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及工业用水。最后,高崇飞希望任命的同志不要辜负人民的重托,做好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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