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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 吴堡县审理故意杀人案 凶手:不应恨我是我埋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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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子 发表于 2011-1-20 14:24:3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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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14日,薛克堂故意杀人案在吴堡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法庭上,被告人薛克堂巧舌如簧,只是说“我有异议,我有意见,我记不清了”,对侦查阶段的7次供述全部推翻,并质问公诉人:“你在现场?”该案将择日宣判。
  华商网-华商报榆林讯(记者 刘晓军张有效)14日,薛克堂故意杀人案在吴堡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法庭上,被告人薛克堂巧舌如簧,只是说“我有异议,我有意见,我记不清了”,对侦查阶段的7次供述全部推翻,并质问公诉人:“你在现场?”该案将择日宣判。
  头骨被打碎成12块
  当日中午1时,当法警将被告人薛克堂带进法庭时,被害人任卫东的母亲喊了一声:“天杀的!”就瘫坐在旁听席上。
  公诉人榆林市检察院检察官刘旭照宣读了起诉书,2004年2月13日,合伙与薛克堂经营车辆的绥德人任卫东到吴堡县薛家索要卖车钱。夜间11时许,两人为账目起争执,薛用枣木棒在任的面部、头部猛击。事后,将任的尸体埋在自家枣林地。2月24日,薛逃至吴堡县城,随后逃往山西。
  尸检报告显示,受害人任卫东遭钝器重击,颅骨粉碎性骨折成12块,脑浆外溢而亡。
  针对公诉人的指控,被告人薛克堂反问:“你在现场?”对于他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薛全盘否认。公诉人举证时,不管是他妻子还是他妹妹说的,只要证言是对自己不利的,薛一概“有异议,有意见,是胡说”。
  对于其妻子、妹妹、连襟、儿子等因为包庇罪被判刑一事,薛说:“他们被判刑,不关我的事,他们是农村人,爱乱猜乱说。”
  此前,薛克堂在一次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还说过这样的话:“任家的人不应该恨我,其实我很够意思。入土为安,还是我埋的他。”
  儿子对这一切还不明白
  庭审中,原告代理人杨卫国认为,任卫东被害后,妻子带着一儿一女被迫于2007年改嫁,在精神和生活的双重压力下身患严重疾病,于去年8月病逝。现在其家里两位老人、一双儿女的抚养费、教育费等,依法应当由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综合下来,原告方提出了50余万元的赔偿要求。
  刑事方面,原告律师认为,薛在杀害任卫东后,还将任随身带的3000元现金和手机劫走,手机随后以200元变卖,显然带有侵财性质,是谋财害命。
  当日,被害人任卫东的父母、儿女和妹妹等家人都早早来到了吴堡县人民法院,等待法庭开审。任的女儿今年15岁,小小年纪就体会到了人生的悲苦。开庭后,她不时捂着脸,听到公诉人讲述案发经过时,她的眼里噙着泪花。任的儿子今年刚10岁,对于眼前的一切还不太明白。本报榆林记者站新闻热线:0912-3825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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