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乔小兵报道 近日,市中级法院依法对2010年我市最大的盗窃犯罪集团的犯罪分子宣判,高林林、封建锋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8年,并处罚金;销赃同伙曹政和何明金分别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法院认定:2008年7月至2009年10月,高林林伙同封建锋驾车多次窜至榆林城内大街、小巷,趁人不备入室盗窃以及盗窃停放在路边各类车辆内的财物,大肆盗窃饮食服务场所、单位办公处和居民个人住宅内的现金、电脑、家用电器及生活用品等物。作案时,二被告人分工明确,由高林林撬门和敲破车玻璃,封建锋接应和搬运赃物。作案后,高林林利用少数人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大肆进行销赃,高林林共盗窃作案33次,盗窃财物总价值58万余元;封建锋共盗窃作案21次,盗窃财物总价值37万余元。二被告采用破坏的手段盗窃各类车辆内的财物,给几十名被害人造成车损3万余元;曹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6次,赃物价值11万余元;何明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次,赃物价值近3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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