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晓丽报道 1月20日,记者从绥德县有关部门获悉,该县20个乡镇基本完成林改任务,661个行政村林改合格率为95%,林改受益农户11.1万户,全县林改综合满意率为97.5%。 绥德县总土地面积1853平方公里,现有林业用地173.5万亩,目前全县林业基本形成了以柠条、紫穗槐、桑树等为主的沟壑区灌木群落,以油松、侧柏、山杏、红枣、刺槐为主的沟、梁、峁、坡植物覆盖和以杨柳为主的川道林木种群分布格局。2009年4月,全市林改工作会议之后,绥德县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林改工作,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据实际勘定统计,绥德林业用地实有集体林地面积161.1万亩,其中,退耕还林29.2万亩,应明晰产权集体林地面积65.1万亩,林业“三定”时划分到户的自留山地面积9.7万亩,责任山地57.1万亩。结合集体林地实际经营状况,该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采取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办法,在661个行政村推进林权制度改革。采取均股到户的方式,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联户承包模式,由若干户(40户内)为单位,推选委托代理人与村委签订林木林地承包合同。同时,对产权明晰相对独立的生态公益林和林业“三定”时核发无误的自留山、责任山进行巩固登记。 截至2010年底,全县共完成集体林地产权明晰64.6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99%;完成林权申请登记面积110.1万亩,占林权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90%。目前,该县林改工作已全面进入电脑录入阶段,待公示结束后将陆续开始发放林权证。林业产业将日益成为促进绥德经济发展、带动群众增收、美化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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