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府谷县聚泰家园物业由陕西溢丰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系法人是王江元是府谷县房屋管理所的正式工作人,王江元是聚泰家园承建商王亮平之子。聚泰家园住宅楼本属于大产权住宅楼,但至今没有办下五大证件,业主们本不想接收房屋。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向不接收房屋的业主收取冬季供暖费等相关不应该收取的费用。本小区的房屋套数为200户,已经接收140多户,益丰祥物业向业主们收取的监控安装费用为每户1000元,但小区的摄像头只能看到7至8个,每户业主接收房时物业向收取装修物业费用,还有在装修期间收取居住物业费用。希望社会各界人士高度关注。 |
我国《公务员法》第53条第14项规定,公职人员不能从事经商等营利性活动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法从事公务,并领取相应报酬的人员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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