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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内容] 神木县劳动监察大队助农民工讨薪43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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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ba站长 发表于 2011-2-8 10:37:3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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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从神木县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2010年全年,我县劳动监察大队帮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435.7万元,涉及建筑、餐饮服务、工矿企业等多个行业,其中以建筑行业居多,全年讨薪达436万多元,涉及农民工1270多人。

  县劳动监察大队采取多项措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完善学习和工作制度,保证劳动监察工作的展开。坚持把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首位,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同时,培训工作人员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使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各监察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从而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监察队伍,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先,抓好宣传工作,规范劳动关系。去年一年,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街道设立宣传咨询台,认真宣传了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手册一万余份,并向社会公布了劳动举报投诉电话,使得广大企业和农民工增长了法律知识,学会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约束了彼此的劳务关系;其次,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该大队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对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严肃认真查处,通过找当事人谈话,进入用工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及时给劳动者满意的答复;加强日常巡查工作。通过努力,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128户,涉及劳动者2100余人次,并积极配合其他各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据统计,在2010年,神木劳动监察大队共检查用工单位525户,涉及职工41550余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1561份;接待举报、投诉案件175件,其中结案175件,结案率为100%。为1270名农民工追讨工资435.7万元;督促55家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督促补签劳动合同1561份;办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2000本;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制度20余条;通过开展多项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活动,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用人单位36户,罚款12.4万元。
  据劳动监察大队队长奥华介绍,建筑行业是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重点行业,主要是因为建筑行业具有特殊性,农民工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工程转包分包现象存在,建筑方不直接给工人付工资,而是付给承包或转包方,只要一方出现问题,劳动者工资就不能按时足额拿到手。
  处于弱势的农民工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么是沉默,要么采取极端方式,这些都是不可取的。笔者建议,农民工朋友要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保留工资欠条、上班考勤记录等,有了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而且可以在事后处理过程中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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