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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 陕西榆林:春节消费“老重庆火锅城”不给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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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子 发表于 2011-2-13 09:42:4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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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年初六中午11点,大二学生小白邀请8位同学在榆林新建路“老重庆火锅城”(如图)庆祝自己的20岁生日。他们在其210雅间消费了牛肉、羊肉和牛百叶等313元后,到前台开票结账,却被告知发票已开完了。如果不要发票,则可优惠3元,外赠一包“心心相印”纸巾或毛巾。要不来发票,小白和其同学自然也无可奈何,只得交了310元作罢。
    正月初八,小白和其同学向本报记者反映了他们的委屈,要求讨个说法。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该火锅城白老板。她告诉记者,春节期间消费者太多,她们的发票不够用,而初八才能从办税营业厅办出发票,她们也实属无奈,但不存在偷税漏税。
    记者随后又电话采访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市地税局征管科的工作人员。他们说,酒家不给票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其余就是一种借口。既然敢在春节期间开业,想必早已料定客人不会少,为何不早点把票备齐呢?无非多开一沓票,就多缴一笔税而已。对此,他们提醒消费者,以后遇到酒家或饭店消费不给票的行为,消费者可以拒交款,也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领票或向12366投诉,自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文图/记者白清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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