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以前一块合伙办的厂子由于他们在外又合伙搞副业,现在经营不善,挣不了钱 ,在今年的六月经过商量 ,我撤出去了,说好的给我45万,分三次付款,第一次是2015年的七月给15万,第二次是赶2015年的年底给完,剩下的15万在2016年的前半年给完,当时合同只写了2016年给15万,因为亲戚关系我不好意思闹僵所以没在意,现在马上年底了一共给了23万剩下的 7万 他们说么钱 给不了,等过了年在给,关键现在我也有很多贷款,我现在也贷不动了 他们对我太过分了今年撤出厂后逼的我出去找房子住,再有我的钱都是贷的朋友的他们不给利息就算了现在连说的也不履行了,我都担心合同当时没写清楚万一明年年前他们不给的话我该咋办?还有现在他们不给我那7万我可以起诉他们不?麻烦各位朋友帮我出出主意吧。在此谢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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