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县人民法院对佳县林业局原副局长武杰,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宣判后武杰认为自己无罪而提出了上诉,同时检察机关依法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也提出了抗诉。 据了解,武杰受贿案是2008年度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重点督办的全省八大涉农T·W贿赂案件之一。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武杰身为国家林业主管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帮助他人夸大退耕还林地面积的办法套取国家补助款并多次收受他人的贿赂15.9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而依法起诉至佳县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并最终认定,武杰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兼**退耕还林验收组组长期间,指使手下人将王家砭镇某村原本面积为314.7亩的耕地虚报为520亩,致该村有关人员骗取了国家对两百余亩地的补助款。并接受该村人员的贿赂。此后武杰又多次出面干预强令下属人员按自己头一年拟定虚假数字上报并继续伙同他人套取并瓜分国家专项补助款。据悉,近期该案将会交由榆林市法院和市检察院重新对案件作出最终裁决。 来源:西安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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