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陕北人讨伐 于 2011-7-19 14:36 编辑 “农民也能领养老金了,和城里人领工资一样,晚年生活有了保障,再也用不着听天由命。”日前,神木县彻底解决了一直以来都非常让人头疼的农村养老问题。这一开创全国先河的惠民举措,从而被成功列入全国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并获肯定。神木,又成为全国养老保险改革的一面旗帜。 记者了解到,作为资源型城市,神木县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2009年1月,该县决定以**补贴一半,农民自筹一半的原则,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此举,无论从补贴标准还是制度设计,均走在了全国前列。今年该县养老保险出台了更为优惠的相关政策。确定了参保对象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由2010年的每人每年4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0元,县财政补贴也由480元提高到500元。按标准交足15年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后,次月起每月可享受不低于188元的养老金保险待遇提高到不低于210元。本人家庭成员按规定参保正常缴费者,中央决定的基础养老今年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而神木县却可以享受到由以前的64元调整到现在的125元的基础养老金。该县的基础养老金远高于周边地区,甚至是全省最高。 今年《神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规定,凡年满16周岁的神木户籍地城乡居民均可参保,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缴费标准。神木县计划三年全覆盖,今年参保率确保达到100%。 该县今年养老保险的政策也放宽了很多。参保的对象只要是神木县户籍,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城乡居民执行统一标准。对于达到年龄的城乡居民未缴费者,也可一次性补交15年保费,保费7500元,县财政也给予相应补贴7500元。县财政还规定,独女户、双女户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代缴,三级以上残疾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代缴。女性年满55周岁可领取养老金,比中央规定的60周岁提前了5年,政策待遇较为优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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