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改。如果该法获得通过,像陕西汉中大规模扑杀动物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6月15日《法制晚报》) 我国已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珍稀动物,我理解。现去掉两字,又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我有些疑惑。也就是说,包括猪狗牛羊鸡鸭鹅在内的所有动物,都在保护之列了。我担心,公安派出所的警力能否跟上?是否成立专门保护动物的动物派出所? 我的建议不是随意臆想的。强调动物的生理福利、环境福利、卫生福利、行为福利和心理福利,强调各种动物从生至死应拥有最基本的权利。这工作量是多么庞大啊。比如一头猪,它的生理福利是什么?由哪些要素构成?一般来说,猪在童年时期就被割去睾丸或卵巢,以利膘肥体壮。这是否造成对猪的生理和心理的伤害? 伤害动物,将视情节处以不同金额罚款。一条狗受伤了,有时我还真搞不清是狗咬狗受伤的,还是被黑心的邻居打伤的。那只有报案了。没有专门的动物派出所,谁会受理?如果**动物致死,将负一定的刑事责任。一个孤苦伶仃的老人,如果看到自家的狗咬死了鸡,一努之下打死狗咋办?110能来吗?或者,他自己都食不果腹,所养狗猫在饱一顿俄一顿的**之下死了,该付怎样的刑责? 最要命的是,人都在实行计划生育,狗们猫们不懂这些,随心所欲繁殖了一大堆狗崽猫崽。如果我饲养不了。既不能**又不能打死,那我找谁去?我养的老狗老猫可都是母的。能否找那些公狗公猫的主人,向他们讨要抚养费去?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堆猫狗尿乱流。我代表全体动物含泪建议成立动物公安局、动物检察院、动物法院。同时,动物医院也要象神木县那样实行免费医疗。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凤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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