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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内容] 神木百亿矿权之争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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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笑三千场 发表于 2011-8-24 23:27:3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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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赵锋


遭遇矿权回归执行难的神木县李家沟村大贝峁煤矿案件,正处在最高法院两次督办、两级法院审查执行异议阶段。《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榆林市有关部门又“插手”此案,让原本最高法院的生效调解书,恐又一次进入被“行政叫停”的阶段。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最高法院《民事调解书》在2007年12月14日生效,即表示,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李家沟村委会就已经取得了煤矿的采矿权,是当然的采矿权人。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虽经最高人民法院两次书面督办,中国最高审判机关的法律文书仍然遇到了“执行难”。
本报记者多方调查显示,该煤矿的承包方合伙人中,竟有一人与当地**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听证会的“**之手”
对于大贝峁煤矿采矿权回归李家沟村的执行,由于最高法院的调解书遭遇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详见《中国经营报》7月25日1921期B1版),李家沟村民委员会又一次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为此,7月26日,陕西省高院对此案召开了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李家沟村委会与被执行人王文学就有争议的生效调解书内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然而,听证会上,一份由王文学出示的最新证据显示,对此矿权之争,榆林市有关信访部门又一次伸出了“**之手”,会议纪要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尽快结案或不受理村民的案件。
上述会议纪要显示,今年5月30日召开的信访联席会议,由榆林市市长助理、信访局长任怀业主持,参会者有该市中级法院、国土资源、工商、公安、信访相关部门以及神木县负责人张宏智等。会议确定“原则上同意神木县处理意见”(即1.7亿元提前承包煤矿至开采完的处理意见,见本报相关报道),由神木县信访联席会议形成处理意见,逐级上报,结案销号,各级人民法院系统和其他部门不得受理村民的案件。由市中级法院将处理意见报省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备案。因此,该会议纪要也被王文学提交给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不执行最高法院生效调解书的证据。
记者发现,该会议纪要上有一位榆林中级法院副院长的名字,而此时案件正在榆林中院审理。
执行阻力何在?
本报记者也从陕西省高院有关人士了解到,未来该案很有可能撤销榆林市中院的不予执行内容的裁定。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人士则称,目前他们也在等有关法院的最后裁定,然后根据法院强制执行的有关文书,才能给李家沟村委会办理相关证照过户。
既然是煤矿承包合同,那么,承包人只有承包经营权,而没有采矿权,承包经营权和采矿权应分别登记。而其中的疑问就在于,为什么要把采矿权办给承包人而不给真正的采矿权人呢?况且被执行人是王文学,和未来的承包人刘晓明的公司是两个主体,理论上,执行王文学不影响以后的承包经营。
大贝峁煤矿现承包人王文学在给记者回复时称,其实大贝峁煤矿目前的矿权手续是大贝峁煤矿,而非他个人。而且目前在榆林市、神木县两级**部门的相关会议纪要里已经明确要求,按照“神木县2010年9月18日会议纪要”精神,支持由新成立的公司办理煤矿相关手续。也就是说,大贝峁煤矿相关手续,未来还是要办理给新公司。
“这桩还没有眉目的交易背后一定另有隐情。”有李家沟村民提出质疑。知情人士称:“据说未来接手我们矿的某公司的三大股东就是王文学、刘晓明以及张胜利。”“神木县副县长张胜荣的胞兄张胜利,就参与在提前承包之中。”据记者调查,神木县有关方面强行把百亿煤矿以1.7亿元提前承包的承包方为和王文学关系密切的刘晓明以及张胜利。“提前卖矿”卖给的竟然是与**领导有利益关系的亲兄弟,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其中或有“猫腻”。
但李家沟村民认为,上述的会议纪要精神对法院相关调解书执行造成了非正常阻力。有村民质疑道:“**怎么能干预正在法律程序中的案件执行呢?”
榆林市中院在给本报的回复中称,目前该案正在法定上诉过程中,不便发表意见。但是令李家沟人疑惑的是,该副院长刘雪清却也参加了上述行政会议。有关人士指出,作为法院副院长,刘雪清明知该案仍在法定上诉过程中,但也在上述**纪要上签字。由此不难想象,此后榆林中院为何再次就本案出具了“不予执行内容”的裁定。
此外,作为**会议纪要,提供给王文学个人作为证据,这本身就暴露出有关官员在煤矿存有“猫腻”。
知情人士还向记者表示,即使李家沟村最终赢得上述官司,其矿权回归仍可能面临阻力。目前看,神木县及榆林市相关**主管部门只希望承包至绝卖,而不是让矿权回归本来的主人。
但李家沟村委会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虽然阻力重重,但李家沟500名村民更相信法律和上级部门,并将依法维权到底。”
案件回放: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神木镇李家沟大贝峁煤矿早在2007年12月就被最高人民法院调解书载明,大贝峁煤矿的采矿权由李家沟村村委会享有。然而时至今日,当地政法部门,一方面对最高人民法院的矿权生效的回归调解“拒不理睬”;另一方面,一些官员甘于“蹚浑水”,将采矿权又一次折价1.7亿元提前转卖。该煤矿井田按照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的相关批复,其预测储量高达2290万吨。按照目前市场较低的价格计算,其勘探煤矿价值达上百亿元以上。而当地业内人士认为,其矿井实际价值至少可达3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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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尐絯ぎ壞壞 发表于 2011-8-24 23:28:3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好好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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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uanfeng 发表于 2011-8-24 23:37:2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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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胖 发表于 2011-8-25 02:06:2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煤  好东西啊  {: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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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_角_ 发表于 2011-8-25 08:52:45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民不与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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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豆 发表于 2011-8-25 10:46:27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看能升到什嘛时候,到资源枯竭了,看你怎么个得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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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 发表于 2011-8-25 12:13:3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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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幻雪 发表于 2011-8-25 13:09:5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好不好看怎么说了…  有利有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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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笑三千场 发表于 2011-8-25 18:25:45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笨尐絯ぎ壞壞 发表于 2011-8-24 23:28
好好升吧~~~~~~~~~~

你是看义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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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笑三千场  楼主| 发表于 2011-8-25 18:26:08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澜幻雪 发表于 2011-8-25 13:09
好不好看怎么说了…  有利有弊的

受罪吃苦的永远都是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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