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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凤凰 发表于 2016-8-18 11:18:22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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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8月17日,网友“小人物”发帖举报称,有人乘下雨天偷车牌后,在神木微城发布捡到两个车牌的信息,并留下自己的手机号,让车主前来认领,当“小人物”打电话联系领车牌,并要买两包烟感谢,对方却要求车主支付100元才可领走车牌。该车主无奈便与其约好在人民广场处拿车牌,就在支付100元后,对方给他取车牌的瞬间他发现,对方的驾驶座脚垫下面放了好几副车牌子。
    网友“小人物”怀疑对方是变相偷车牌卖钱,于是发出如上帖子,并附上对方发帖寻找车主截图和对方车子的图片(如下)提醒广大网友遇到丢失车牌切莫上当受骗!
    小编按“小人物”帖子中的电话打过去了解此事,对方是一名男子,当我告知要领车牌后,他直接表明:在车管所补办车牌要168元,你给我168元我就给你车牌,并说自己是神木县万镇兰家会人,家住神木河畔,一到下雨天就会专门捡车牌卖钱。当我表明身份告诉他有人投诉他这种行为属于敲诈勒索时,对方直接哈哈大笑,并说“我捡车牌的时候有监控,就你这样说话,你给我500元我也不会给你车牌子”,随后便挂了电话。
8月17日晚7时左右,这位中年男子又回电话给小编称“我已经咨询过派出所了,我捡到车牌跟车主要两包烟才给车牌不为过,你们想怎么样我都不怕!”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而帖子中捡车牌的这位男子却不顾道德向车主索要100元才给车牌的行为令人汗颜发指。对于该车牌属于被偷盗还是被遗失,小编向神木县公安局相关法律人士咨询,该法律人士表示:“网友‘小人物’的怀疑不能作为直接证据证明是偷盗。所以,这个事件暂且不能按偷盗事件定性。但如果车牌是因为暴雨丢失被他人捡起,这属于遗失物归还事件,在归还当中,拾到者并没有产生保管费用,应该免费归还。而归还时要求对方付钱才给车牌,这属于敲诈勒索的行为,法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以三千元为起点,不满3000元当属于治安案件,车主若报警,民警可视情节严重与否给予索要钱财者拘留或罚款的处分。另外,任何人私自贩卖号牌都是违法的,遇到黄牛捡到车牌后敲诈车主,千万不要上当,可以马上报警”。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智慧神木立场无关。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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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收藏 推荐推荐37 无聊无聊
小人物丶 发表于 2016-8-18 16:02: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主银赏块骨头偶会更加卖力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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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祖宗丶 发表于 2016-8-18 17:17: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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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祖宗丶 发表于 2016-8-18 17:17: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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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祖宗丶 发表于 2016-8-18 17:1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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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降人间 发表于 2016-8-18 17:29: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这只能说明我们万镇人才多!要点小钱不为过!毕竟都付出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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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zhao 发表于 2016-8-18 17:51: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有这人电话没呼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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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1296769 发表于 2016-8-18 17:59: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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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ing203 发表于 2016-8-18 18:39: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我们是不转发老板微信扣钱,搞得我们的微信经常拿业务刷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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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伟1985 发表于 2016-8-18 19:17: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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