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通知,某日前必须去上环否则免领导职务? 请问现在法律规定已经生育的妇女一定要采取上环的措施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是身为一个中国公民,每一个季度都已经进行B超检查了,难道还不足以表示我们的“清白”,一定要采取上环的这一举措才以表我们的“忠贞”, 作为一个女性,在遵守计划生育的条例的情况下,连自己选择何种避孕措施的权利都没有吗?上环以后的日子实在是苦不堪言,个中的滋味、痛苦谁明白。只要不违反计划生育, 不是已经足够了吗?有时间管上不上环,那些超生游击队又是谁管?那些小商贩、个体户生了多少他们知道吗? 我真想今日关注能为我们这些无奈的女人说说话,我们不违法,也不想违法,我们只是希望能够有选择的余地,领导们,请容许我们这些善良的、无奈的女性有一点点的选择权吧,不要为了你自己的政绩,让一大群女性都非自愿的躺在那张手术床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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