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余文乐一点也不急,他喜欢细水长流,但对于婚姻,他却是另一种状态,天天想结婚。![]() 多面演员 ![]() 余文乐坐在屋子中央,等待拍摄。 他穿暗纹西装外套,里边是白色衬衫和灰色马甲,搭配往后梳起的大背头,和故意蓄起的杂乱小胡子,一副复古的打扮。 这是一部商业短片的拍摄现场,和他搭戏的是冯小刚。 冯小刚称赞他普通话说得不错:“在香港演员里,和他交流起来没有障碍。” 他接过话茬:“导演的《老炮儿》,上映时我自己买了票去电影院看。” 平舌翘舌都没落下,北京话里的“儿”,他的发音也过渡平滑,没什么违和感。 十多年前去台湾拍偶像剧《爱情白皮书》,粉丝对他的评价还是“普通话超级别扭”。 和众多香港演员一样,语言成了余文乐走出来拍戏的“魔咒”。 ![]() 《爱情白皮书》中余文乐剧照 余文乐花了很多年练习普通话。 以至于他会注意一些生活里别人注意不到的细节,比如普通话怎么骂人,比如看电影,第一遍的专注不在剧情,而是在声音上。 他第一次看《老炮儿》时,有一些没听懂,却记住了表达,后来只要听到身边人说类似的话,就询问是什么意思。回头再看一遍,已经能听懂九成了。 余文乐一直算不上有强势气质的演员,但和练习普通话一样,胜在愿意不断吸收。 在电影《无间道2》之后的宣传里,几乎每一个跟他演过对手戏的演员、导演和编剧,都在说他多努力。 和演员胡军拍对手戏的空余时间,他会抓着对方问,你觉得我在哪方面应该多努力? 在演戏的过程中我应该更注意一些什么? ![]() 余文乐在《无间道2》中饰演少年陈永仁 冯小刚对余文乐的评价则是“多面”,不是个被角色框死的演员。 比如他那天的打扮,在冯小刚看来,是可以直接拉去片场扮演资本家的 。民国时期的主儿,意气风发。“当然,他也可以去演一个落魄、忧郁的人。”冯小刚说。 豪言与焦虑 ![]() 每个导演都希望演员是多变、可塑的。 但如果把演员余文乐和现实余文乐摘开来看,你会发现他讨厌变化。 比如对食物长情。长了一个“香港胃”的余文乐在ins和微博上po过他在香港街头巷尾吃过的大排档和冰室,吃了好多年。 又比如“6”这个数字,一用好多年,原本是中学打篮球时分到的一个号码,再没变过。 现在还能看到他在许多场合比出“6”的手势,在粤语里,“乐”和“6”发音相似,他因此又被新涌现的粉丝们称作“六叔”。 余文乐已经从“鲜肉”过渡到“六叔”,但除了年龄这样不可逆转的变化,他还是会极力阻止其他事物也发生变化。 “因为我已经面对了很多的变化。”他皱眉,抚着茶几上的烟盒说,“你知道演员这个职业……” ![]() 就跟他创立的品牌MADNESS(英文原意:疯狂、狂怒)的寓意一样,演员也是疯狂的:“我觉得每个演员都很情绪化,演员就是一直在摆弄自己情绪的职业,所以好演员都是疯子。” 余文乐是好演员吗? 追溯他和香港电影的联结,是从林岭东的惊悚片《目露凶光》开始的。 18岁的余文乐觉得银幕上的刘青云十分可怕:“这个导演怎么能把刘青云变成那个样子?” 第一次合作的人是郑少秋,第三部片子是《无间道》,余文乐星途平顺。 但大多数人的第一印象,也就停留在电影圈内甫一露面就技惊四座的清秀少年——《无间道》里的陈永仁。 他同梁朝伟一齐扮演的卧底警察人性里的挣扎,拿捏得适度。 如果一切顺利向前,没有什么坎坷,人人都觉得他是影帝接班人的猜想也许真能实现。 ![]() 但十年过去,直到接了彭浩翔的《志明与春娇》后,余文乐才因为典型港男志明的角色,重新成为有热度的演员。 中间,他有过“30岁前誓拿影帝”的豪言,也一度怀疑自己过气,去跟不同的导演倾吐焦虑。 余文乐曾描述当时导演们的反应:“刘伟强比较像骂儿子。麦兆辉像骂学生。黄秋生像教小朋友的那样解释给我听,他说,要专心、不要那么冲动,很多东西要思考。” 他现在更喜欢别把自己逼得太狠的那种状态,放多一点时间集中在某一个作品上:“很多方法都可以达到终点,看你自己选择什么路。” 天天想结婚 ![]() 2016年,余文乐选的路是真人秀节目。 “宇宙CP”的热潮从春天一直火到夏天,关于年龄和身材的那段经典对白,余文乐微博上被赞了90多万次。 ![]() 余文乐与周冬雨在真人秀节目《我们相爱吧》中 他现身恰好是最后一期《我们相爱吧》播出的日子,什么东西促使他决定要参加真人秀? 他回答:“我参与这个节目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发现,我过往15年都是在演别人的角色,没有做过自己。” “那,剧本呢?” “完全没有,我们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当下的第一反应,也是当下的一个情感。我反而觉得很不习惯,所以过程并不是那么简单。” 第一期节目里他放出的宣言也是真的:“想结婚,想有家庭,想有小朋友。” 其实5年前他就嚷着要在30岁前结婚,现在,在越来越多的场合,他更毫无忌惮提起这个话题。 除了羡慕很早和自己好友结婚的妹妹,余文乐内心其实住着一个“old man”,老派绅士,憧憬大家庭的稳固氛围。 真人秀里,他跟周冬雨一起坐缆车,说起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在香港房价最贵的半山买一间大房子,让全家人搬进去。 ![]() 《我们相爱吧》节目照 住在植物遍地,空气新鲜,还能饱览维多利亚港的半山,在他家族还没中落的时候,不算不能实现的梦想。 那时父亲在内地开皮革厂,有3000多名员工,他是“少爷仔”。 但1997年遇上金融风暴,生意失败,家庭经济发生巨变,最差的时候,他见过父母因金钱瓜葛吵架。 因为父母回内地开厂,小时候他和姨妈住在一块。与父母分别的这段青春期,是他最自卑的时刻。去当兼职模特儿时,要出巿区试镜,由元朗到港岛,来回车费要30元,因为没把握能一定拿到工作机会,又不愿负担这笔钱,干脆就不去了。 有时候花30元买张VCD,躲在家看戏,为了能玩耍又不花钱,他才爱上打篮球。 等到二十多岁,他有了名气,开始买5万元的劳力士、70 万的奥迪旅行车,几十万的衣服,但都是虚荣,弥补小时候的梦想。 直到23岁,真的在半山给家人买了房子,才真正体会到对男人来说,靠自己会拥有一种成就感。 家庭曾经带给他的分离反而让他更迫切要走入稳定的婚姻:“天天想。天天想的时候老天爷不会答应你,都是这样。” 就跟电影《大内密探零零发》里的情节一样,刘嘉玲找不到周星驰送她的那颗夜明珠,对方安慰说:“世事都是这样,你越是急着找一样东西呢,他就偏偏不让你找到;你聪明的话就根本别找,它就会自己慢慢的出现了。” “我喜欢细水长流” ![]() 还没找到夜明珠,但余文乐在《志明与春娇》里演活了现代人的一种恋爱:一个普通的香港青年,有点儿贱贱的气质,但不招人讨厌,懒懒跟春娇说道:“有些事不用一个晚上都做完,我们又不赶时间。” 更为重要的是,余文乐干脆在电影里创造了一种穿衣风格:衬衣、毛线开衫和黑框眼镜,像从香港街头信手拈来的装扮,被后来的粉丝称为“志明风”。 ![]() 现实中,余文乐中的潮流形象深入人心。 6年前他就创立个人品牌COMMON SENSE(CMSS),今年10月,他的另一个品牌MADNESS要开到北京三里屯,有了第一家实体店。 有人说他也是明星玩跨界,要做商业,他说:“其实我并不是太会做生意的人,我只是一直追求我喜欢的东西。” 他喜欢的东西太多,除了篮球,车,时尚,还喜欢画、旅行,设计和建筑,对很多东西感兴趣,保持着好奇之心,但又因为要好奇的实在太多,没法一一精通。 这种气质让人忍不住跟他的微博签名对照起来:“一个嗜好太多能力太小的普通人”。 ![]() 开店对他来说是挺重大的一件事情:“因为我真没想过我这辈子会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店,我本来就没想过做生意,一路做任何事情都是以自己的兴趣来出发的。” MADNESS成立了两年,刚开始只有包括他在内的三个人,到现在差不多将近30个员工。 从第1件到第100件,都是他亲自来设计。 至于未来计划,他并不迫切:“已经很快了,不需要太快,我怕很快出现,很快就没了。 不是今天这个东西很受欢迎,我就重复做,吸取更大的利益。 我喜欢细水长流,希望把时间放在这个品牌上,做好自己的东西。” 这跟他对演员这个职业的定义一样:不要两年、三年,像烟火一样爆完,就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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