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iaotiao13 于 2012-2-9 19:29 编辑 药家鑫案再起风波“张妙亲属向药家鑫父亲索要20万赠款” ——你认为事件性质是否异变? ![]() 2010年,轰动一时并引人反省的药家鑫案,在2010年向社会发出各种反省警示。这一案件原本因着双发当事人的离去而落幕,今天却因为“赠款”再度被搬上媒体热议——这起风波,究竟是已经变质的事件,还是事件本身性质的延伸? 新事件: 2月8日,张显及张妙家人前往药家鑫父亲家索要20万元赠款,因言语不合,与药庆卫代理人马延明发生肢体冲突。马延明认为张显“寻衅滋事”。药庆卫告诉记者,如果张平选家实在困难,他愿意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但前提是张家要就此前在媒体上撒的谎进行澄清. 原事件: 2010年10月,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张妙,加刺受害人八刀致其死亡。2011年4月,案件一审判药家鑫死刑,5月,高法维持判决。6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以命还命”,从司法角度来说,药家鑫案没有太多争议处。 事件司法处理之外: 但案子之外,此案掀起的争论从未停止。最新进展,药家曾在二审期间赠与张家20万元,张家通过邮局退回。现在,张家决定接受赠与,药家却不给了。各方态度: 药家称法律层面不存赠款 昨天早晨,得知张平选等人准备到药家后,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与张平选电话做了沟通。兰和在电话里告诉张平选:该笔款项在法律层面上是不存在的;此外,这是私事,可通过电话等方式交流,而不要到小区贴告示或有其他碰撞。兰和还表示,如果张平选执意要这笔钱的话,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诉讼。 张平选告诉兰和,他是想要钱给妻子刘小欠看病,此前的10万元捐款花光了,他知道了捐款这件事后就想拿钱。 张家称药家微博历8月未删,此时因张妙母亲医药用钱愿接受药家“赠款” 药父的微博曾说:“二审结束后,药家鑫留下两条遗愿:一是让我们看望一下(张妙的)父母,二看望下孩子。我们去了,给张父留下20万元现金……现在这20万不知何故退回来,我们会把这20万用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因为这是药家鑫最后的愿望,做父母的一定会去完成。”心之切切,言之恳恳。 所以,张家律师张显说,“自药家鑫被执行死刑至今整整八个月,药家仍保留这些微博,说明药庆卫的态度是诚恳的。因此,(张家)愿意接受药庆卫无条件赠与的20万元……”有理有节,无甚破绽。 7日上午,药家鑫案被害者张妙的父亲张平选、母亲刘小欠等人通过代理人张显的博客发布公告称,愿意接受药父药庆卫在药案审理期间表示“赠与的20万元”,并“于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处接受该款。” 张平选表示,在药家鑫案件进入死刑复核期间,药庆卫曾经将20万元送到他家里,但他将该款邮寄退回,因为这20万元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意图求得对药家鑫的从轻判处。现在,张妙的妈妈刘小欠身患疾病,亟需用钱,所以他们愿意接受这20万捐款。 对此事,张显昨天下午连续发布微博表态:“张妙的亲人去药庆卫家接受药庆卫履行承诺之事,促使其实现药家鑫的遗愿,****之美因众所周知的意外没有执行,希望药庆卫给予张妙亲人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说法……张显的代理义务也已完成,现在张妙亲人与药庆卫新的事情与我无关……” 问题所在: 问题在于,药家微博发布的时间。第一条,是在药家鑫二审期间,终审之前,换句话说,是药家鑫命悬一线之时。第二条,是药家鑫偿命多日,尘埃落定,且药父诉张显名誉侵权的时刻。 药家此时给与不给,都是问题。不给,证明当时的“无条件赠与”,实际上有条件,希望以此20万,换回儿子一条命,虽然舔犊之情可以理解,毕竟有碍司法公正;给,从张家后来一系列反应来看,即便是真心赠与,也换不来对方真心,且毕竟同做父亲,也同受了丧子之痛。 张家此时要与不要,也都是问题。不要,或是真的遇上了难以逾越的经济难关;要,当初言之凿凿“不要带血的钱”,如今食言,并可能落下“又要命,又要钱”的名声,且张家已接受过数十万的社会捐款。 药家鑫当初激起公愤,不在撞人,在于撞伤后加害于人,泯了良心。司法事件的意义,不仅是还当事者一个公正,也是弘扬正面力量。现在看来,即便是在药案当事各方的范围之内,还没看到这种正面力量的影响。 而在双方当事人都已离去之后,为何事件又发展到了这个地步? 参考以下新闻稿件整理: 《药家鑫案 当初残暴如今丑陋》 作者:鲁珊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评论中心 第一时评 2月9日 《张妙家属赴药庆卫家索要20万捐款引冲突》 来源:中国新闻网 (新浪陕西微博) 《药庆卫称捐款前提是张妙家承认撒谎》 来源:新京报 (新浪陕西微博) 《张显:钱属私密 凭什么要公布捐款使用情况》来源:大河报 (大秦网——腾讯陕西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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