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智慧神木
123
发新帖回复
好剥洋葱 发表于 2016-10-12 23:11: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相约15日到30日一起举牌求关注!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好剥洋葱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3 09:14: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神木Mr.Gao 发表于 2016-10-12 19:45
拍卖的房子你也敢买,人才
当时相信党和政府来着!错了!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神木Mr.Gao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3 09:46: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好剥洋葱 发表于 2016-10-13 09:14
当时相信党和政府来着!错了!
我是西安卖房的,这种房子都是有问题的,一般人不会买的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好剥洋葱 发表于 2016-10-13 22:17: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民告官太难,难也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关注!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好剥洋葱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4 21:48:53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收到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予受理告知书,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回复“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请向榆林市住建部门提出。”越级了,原来上访也是有套路的!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平凡人_M553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4 22:20: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以上说的都是对的,法院排卖的房子你也敢买了,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杨得厚 发表于 2016-10-14 23:53: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找法院。法院拍卖时未尽到告知义务,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主张拍卖的当亊方(法院)承担。供热公司是主张债权的另方,应向债权人主张,不是向物主张。断供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由此引起的不可预料的后果的责任。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杨得厚 发表于 2016-10-14 23:56: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应为债务人(更正〉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好剥洋葱 发表于 2016-10-18 19:25: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神木供热公司的各位官员,你们连法院出具的执行和协助执行裁定都不认!作为政府下属企业,违抗政府!你们是要**吗?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