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以下三类人员给予加分:在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13年9月19日前到社区工作)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社区岗位的加10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别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2016年榆林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共有30728人报名,经过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有814人,其中考取社会工作证书690人,社区“两委”成员23人,社区公益性岗位76人,退伍军人25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5日—10月2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实名制举报。 举报电话:0912—3687912 0912—3448227 榆林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5日 2016 年榆林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笔试拟加分人员名单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