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木县“爱我家园”环保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为了激发我县人民热爱家乡,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实现“生态神木”宏伟目标,神木县老区建设促进会、神木县环保局、神木县生态协会、神木县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 “爱我家园”环保摄影大展。通过摄影图片,真实、生动地反映我县生态环境的历史与现状,反映我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就以及现在存在的问题,唤起人们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激励全县人民更加热爱神木,积极参与和支持生态环保事业,把神木建设得更加美好。现面向全县广泛征稿。 一、主办单位: 神木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神木县环保局 神木县生态协会 神木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征稿,截稿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 三、征稿范围: 凡本县范围内(包括外地来神)的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媒体记者,各单位和个人均可投稿参展。 四、来稿要求 1、拍摄地点必须是本县境内。 2、作品内容以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为主题,真实反映我县生态环境的历史和现状。包括神府煤田开发以来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 3、反映我县80年代前的生态环境的老照片。 4、参赛作品可从正面反映,也可善意的从反面表现,能够激发人们“爱我家园”意识的作品均可参加。 5、参赛作品黑白、彩色数量不限,电脑合成或改变原貌的作品谢绝参加。 五、投稿方式 1、纸质作品(照片): ①以与主题有关的、有价值的老旧照片征集为主,投稿数量不限,尺寸不限,照片须为原版,未经修改、粘贴、装裱; ② 照片背后(或另纸)注明作品名称、内容简介、拍摄时间、地点,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情况。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清楚。 ③ 投寄方式: 地址:神木县文化广播电视大楼412室 神木县摄协收 (信封注明:参加“爱我家园”影展)。 邮编:719300 ④ 照片制作展览后均退回作者。 2、电子版稿件 ① 作品格式一律为JPEG文件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2MB。照片请注明作者,并附言注明作者姓名、拍摄地点、时间、作者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手机与QQ)等。 ② 投稿方式 电子邮件发送至: 121309345@qq.com,主题注明:爱我家园影展。 QQ在线可直接发至QQ121309345。 用U盘拷贝可送至神木县文化广播电视大楼412室 。 六、组委会声明: 1、组委会对涉及作者隐私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 2、对于提交的参赛作品,组委会进行初选,初选合格的作品将在神木县摄影家协会QQ群作品展示页中予以展示。 3、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4、参赛人员在采风期间可能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由参赛者个人自负,主办单位和召集人不承担任何意外风险责任。照片在邮寄中出现的意外,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5、主办单位有权在公益宣传活动中使用比赛入选作品,不再支付稿酬。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证书一册;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证书一册;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证书一册; 入选奖若干:本次影展纪念品一份,证书一册。 获奖作品提倡新作,一、二、三等奖不重复获奖。 八 、影展及颁奖时间: 暂定于2012年国庆期间在人民广场举行,影展与颁奖同日进行。随后在全县各主要乡镇巡回展出。 神木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神木县环保局 神木县生态协会 神木县摄影家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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