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神木县合疗办了解到,2017年神木县城乡居民的医保已开始缴费,办理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城乡居民个人缴纳50元,属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县民政局核定)和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县计生局核定)个人应缴纳的由县(省)财政代缴。 续保居民需携带户口本、往年合疗票、合疗卡办理,新参保的居民需携带2寸红底照片1张(0—6周岁新办儿童须监护人陪同照相)、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 参保对象:凡属神木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外出、打工、经商、上学等人员,属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均可按户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的镇(办)政府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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