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该案发生于1994年的农历初七,当天黄某与刘某在赶集中相遇,因该二人曾有琐事纠纷,遂发生口角,后双方及各随行人员撕扯扭打在一起。此时,黄某的未婚夫李某赶到,上前为黄某出头,并对闻风前来拉架的被害人(刘某的哥哥)大打出手,用拳脚在对方头部击打,当被害人倒地后,李某仍抓着被害人的头发将被害人的头部在地上撞击。被害人当晚回到家中身感不适,次日昏迷不醒,经救治无效十日后死亡。案发后,李某携黄某潜逃。22年后的今天,李某东躲西藏,生活活动受到严重限制,无奈之下只好归案。
农历新年,本是欢天喜地之际,却因为琐事而打架,实属不该,其结果是两家人瞬间笼罩在阴影之下,刘家老父老母永远失去了自己的儿子,沉浸在丧子之痛中,而李家不仅要承担本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同时全家人还承受了亲人犯事逃匿后乡邻异样的目光。李某多年隐姓埋名、东躲西藏,最终不能经受心灵的拷问、生活的不易,只好回到原籍自首。
本案再次警示社会大众,遇事要冷静,不要冲动,冲动解一时之快,却毁了自己的一生,俗话说:冲动是魔鬼。的确是有一定道理的。
来源:榆林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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