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12月19日下午,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继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通知》,延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简称独子证)的办 证时限,2017年1月1日以后仍可继续办理。今后,凡是符合办 证条件的,可随时申请办 证。
根据目前基层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作实际情况和广大群众需求,经请示省人大法工委同意,我省决定延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 证时限,2017年1月1日以后仍可继续办理。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市(区)卫生计生局(委)加强协调,精心指导,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熟悉办 证政策和程序,做好办 证的各项服务工作。
据悉,年底出现排队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情况,源于市民获悉退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将上调,过去没有领证或者证件丢失者都急于办理。因我国计生政策的调整,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申请领取《独子证》,或者是证件丢失者,仍可继续予以办理。
关于退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将上调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省卫生计生委法规处目前已拟定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等省上批准后即可执行。 来源:陕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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