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9 ?焦艳艳 神木新闻 经积极申请,多方申报,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下达专项文件同意授予我县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属我国西部地区授予县级工商局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首例。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通知,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范围包括:辖区内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省级工商局登记管理而经其授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另有规定的。 按照省工商局要求,我县工商局已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受理外资企业登记,原由省工商局和榆林市工商局登记的,且属于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登记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我局将主动联系上级机关,完成档案移交工作,并向企业换发印有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届时,省市局领导将专程莅临我县颁牌并进行指导。登记权的授予必将对落实“五个扎实”,实现追赶超越,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县的迅猛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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