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与相关领导相识,可帮忙“捞人”,男子借此骗取30万元 被抓后自愿退赔受害人损失,也算是一种悔罪表现 ![]() 2014年10月,徐某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害人赵某某,一起吃饭时,赵某某提出其子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辽宁省营口市公安局羁押一事,徐便称认识有关领导,能够帮忙在一个月内解决赵某某儿子被羁押一事,但需要疏通关系,赵信以为真。2014年10月19日,被害人赵某某通过邱某某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向徐某某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汇款30万元,几天后,徐某某向赵出具了收条。 2014年10月19日,徐某某收到汇款后,于当日向贾清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分两笔转支15万元,用于偿还欠款;2014年10月21日又向刘某某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转支0.3万元,剩余钱款被徐提现和消费。2014年11月,赵某某通过电话问询徐某某事情进展,徐已电话关机,无法联系。 被害人赵某某于2016年7月7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7月26日,徐某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内蒙古呼和浩特公安处呼和浩特车站派出所抓获,当日羁押于包头市铁路公安处看守所;2016年7月28日被神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当日羁押于神木县看守所;同年9月2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神木县看守所。 来源丨华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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