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4日晚上22时许,神木县公安局继业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某夜市有人打架,值班民警迅速出警,现场发现两人烫伤,紧急送医,并现场控制了行为人王某。 随后,民警通过调查了解到,当晚,刘某、宋某、王某、奥某一行四人前往该夜市吃杂碎面,刘某指责摊主李某及其妻子卢某所卖的杂碎面分量不足,不愿意支付饭钱而发生口角,随后刘某等人离开,只剩王某一人继续吃饭,摊主卢某随即报警。巡警赶到现场时,摊主卢某手指王某,说是王某几人和她们发生了纠纷,并谩骂王某。王某自认为在此前刘某与摊主的争执中,他没有参与其中,与其无关,觉得卢某冤枉了他,火冒三丈便踢翻了卢某卖杂碎的面汤锅子,站在跟前的摊主李某手臂和卢某左前臂及左小腿被烫伤。后李某、卢某夫妻两在治疗过程中,共花费医药费四万余元。鉴于双方都有过错,且事后认错态度都不错,继业路派出所民警通过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都表示愿意对此事调解处理。2017年1月10日最终达成协议,王某自愿赔偿李某、卢某夫妻二人医疗费等九万余元,双方对此事不再追究。 自此,一碗杂碎面引起的纠纷被成功调解,原本一碗六块钱的杂碎面,最终支付了九万余元。警方提醒:遇事需冷静,暴力使不得,有话好好说。
来源:神木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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