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传媒网榆林频道讯(见习记者 魏兰)近日,神木县四名男子在夜市摊上吃杂碎面,以杂碎面分量不足为由拒绝支付一碗6元的饭钱,因此一男子与摊主发生纠纷,后经协调解决,赔偿夜市摊主9万余元。 2016年10月14日22时许,神木县公安局继业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某夜市有人打架,值班民警迅速出警,现场发现两人烫伤,随后紧急送医,并现场控制了行为人王某。 据了解,当晚,神木男子刘某、宋某、王某、奥某一行四人前往该夜市吃杂碎面,其中刘某指责摊主所卖的杂碎面分量不足、味道太重等,不愿意支付杂碎面从而发生口角,随后刘某等三人未付钱离去,只剩王某一人继续吃饭,摊主卢某随即报警。 巡警赶到现场时,摊主卢某与王某互相谩骂指责,王某自认为在此前刘某与摊主的争执中,他并未参与其中,与其无关,觉得摊主卢某冤枉了他,火冒三丈便踢翻了卢某的面汤锅子,将摊主李某及妻子卢某的手臂、小腿烫伤。后李某、卢某夫妻两在治疗过程中,共花费医药费四万余元。鉴于双方都有过错,且事后认错态度良好,民警通过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后,双方都表示愿意对此事调解处理。 2017年1月10日最终达成协议,王某自愿赔偿李某、卢某夫妻二人医疗费等九万余元,双方对此事不再追究。 自此,一碗杂碎面引起的纠纷被成功调解,原本一碗六块钱的杂碎面,最终支付了九万余元。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遇事要冷静,暴力使不得。产生矛盾纠纷时,切勿冲动行事。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