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涉煤税费的征缴力度,我县采取七项措施解决煤矿坑口计量系统运行的维护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转。 一是要求全县各煤矿确定专人负责坑口计量的维护工作,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县煤矿坑口计量中心和煤炭局备案。各煤矿采取加盖防护毯垫,及时清扫煤渣煤面,擦干滴水、冰水等措施,切实保护好自己的坑口计量设备。同时一旦发现不正常运转问题,及时请求坑口计量中心协助解决。二是对坑口计量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煤矿,不管任何原因,都以该矿当月中最高日产量的150%计量,超过1个月仍不能正常运转的,责令煤矿停产整顿。三是县煤炭局各包片区领导切实负责所包抓片区的坑口计量管理工作,对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四是煤科院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对影响坑口计量设备正常运行的各种问题,如停电、结冰等因素造成计量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反馈给各煤矿。五是煤炭局与坑口计量中心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发现坑口计量出现问题,以电话、书面等形式相互告知并及时通知相关煤矿,确保存在问题得以及时解决。六是对发现恶意破坏坑口计量设备、偷逃税费行为的煤矿,在采取经济处罚的同时,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煤矿法人和煤矿实际控股人的相关法律责任。七是各涉煤乡镇积极配合煤炭局、坑口计量中心做好坑口计量设备运行和管理工作。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