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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山西晚报》、《太原新闻网》消息,近日,山西省物价局决定,2010年2月28日之前,运输神木县境内煤炭的车辆,单向行经山西省高速公路军渡收费站至旧关收费站全程时,实行应急优惠收费,通行费在现有基础上下浮10%。 车货总质量不超过国家标准(GB1589—2004)、运输陕西省神木县境内煤炭的货运车辆可享这项优惠。行经路线条件为,所优惠车辆必须是从离军高速公路军渡收费站入晋,并从太旧高速公路旧关收费站出晋(军渡—旧关单向全程),中途未驶出高速公路。 具体优惠方式为,满足上述两项条件的货运车辆,其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在山西省物价局、交通厅、财政厅晋价行字[2007]393号文件计重收费标准规定优惠10%(其中车货总质量25吨以下的优惠5%)的基础上,再优惠下浮10%。 享受上述优惠收费标准的货运车辆,在太旧高速公路旧关收费站缴费的同时,应主动出具下列优惠凭据:离军高速公路军渡收费站入口通行卡;陕西省神木县煤运票据或神木县境内车辆通行费票据。提供车辆通行费票据的,其票据开具日期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离军高速公路入口通行卡提示入口日期的3天。不能提供上述凭据或拒绝验货的车辆,不享受以上通行费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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