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神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五个扎实”要求和“追赶超越”定位,制定出台了《神木县促进民营项目投资激励办法》,努力营造更加优越的投资环境,更加优惠的政策环境,全力打造“投资洼地”,助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投资西部 | 选择神木 神木县促进民营项目投资激励办法
第三条 民营企业在我县区域内投资项目(混合所有制企业按民营资本实际投资额核定),县政府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为企业配套实施部分场平工程项目: (一)项目实际投资额超过5亿元(含5亿元),小于20亿元,县政府配套实施70%的场平工程; (二)项目实际投资额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小于30亿元,县政府配套实施80%的场平工程; (三)项目实际投资额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县政府配套实施90%的场平工程
——神木县招商服务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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