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疑问,记者向榆林市交警部门进行了核实。市交警部门回应称,该消息纯属谣言,榆林市没有所谓的“移动公交电子警察”。交警部门相关民警表示,“这条消息有很多破绽,一般来说,如果交警部门需要启用电子监控查处某种交通违法行为,会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进行权威发布。”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会责令其将车挪走,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交警会按照违法停车处理,并不是消息中说的罚款1000元的处罚。
“不止是公交车站,严格来说,城区道路未划停车线的路段均不能停车。如果驾驶人在场,我们会责令其将车挪走;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我们会按照违法停车处理,罚款100元,必要时会将违停车辆清拖。”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这条消息的源头来自于2015年10月8日深圳媒体的一条报道“38台移动公交电子警察今天在深圳上岗”。
2015年10月8日深圳相关新闻报道
这条报道称,首批38台移动公交电子警察当日正式投入使用,针对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道、在公交站点违停等违法行为展开实时监控抓拍,最高可罚1000元。
这条消息一经朋友圈转发后,几乎全国各地都有“从明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靠近……”此类信息出现过,而且内容一模一样。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各地曾纷纷做出的辟谣。
在各类信息飞速传播的今天,大家要注意网络信息的出处及可靠性。辨别消息的真假,有时只需在网上搜索一下便可知道答案。
希望大家都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出行时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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