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从自首到宣判,16个月,在看守所什么结果都想过了。”昨日,本是在校大学生的庞胜斌听到“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后号啕大哭。他因求职被骗入传销窝,混乱中刺死一名比自己小三天的大学学历传销人员,法院判故意伤害罪名成立,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庞胜斌最终被判“免予刑事处罚”。 网上求职陷入传销窝点 庞胜斌是河北沧州人,案发前是江西省城市职业学院大四学生,建筑设计专业,原本应于去年7月毕业。去年2月,正找工作的他在网上发布了一份求职信息。一个月后,庞胜斌接到来自东莞自称是恒辉公司的面试通知。数日后,庞胜斌怀着满腔希望来到东莞。 去年3月12日,庞胜斌被带到莞城步步高罗沙前一巷2号出租屋面试。在出租屋内,两男子和庞胜斌讨论了很长时间营销话题。两小时后,其中一男子对庞胜斌说,他们是一个20多人的大家庭,保证他一年能赚180万元。 “我觉得不对,就问他们跟恒辉公司的关系。”庞胜斌说,对方后来直截了当地说,“他们跟恒辉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合作创业。”庞胜斌回忆,那一刻,他意识到此次招聘只是一个骗局,“从他们的言谈、面试环境,我马上就意识到自己误入了传销组织。” 逃跑遭殴打刺死一传销分子 意识到被骗后,庞胜斌想离开,但遭到对方拘禁,随后发生打斗。争斗中,四五个人先将庞胜斌按住,后使用拳脚对其进行殴打。 混乱中,庞胜斌拿出一把刀,威胁传销分子不要靠近,并让他离开。随后,庞胜斌试图冲出房间,正出房门口时,遭到受害人李相泽的阻拦。双方扭打中,庞胜斌刺了李相泽左胸部一刀,致其受伤倒地,当日死亡。 庞胜斌随即跑到二楼客厅,踹烂阳台玻璃向楼下住户求救,接着又撞开防盗网,顺着下水管道跳到一楼地面上,之后离开东莞乘车回河北家中。10天后,庞胜斌在家人陪同下,到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公安局旧州派出所投案。同时缴交工具弹簧刀一把。 法院:构成犯罪但免除刑罚 法院昨日宣判认为,庞某斌为免受传销人员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其持刀进行自卫,但造成一人死亡,其防卫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应认定为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认为,李相泽等传销人员实施的非法传销行为是我国明令禁止的,其社会危害性严重,李相泽等人引发本案存在严重过错,鉴于庞某斌的行为属防卫过当,依法应当对被告人庞某斌免予刑事处罚。由于庞某斌导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遭受了经济损失,法院认为他应该对李相泽家人的经济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据此判决其向李相泽家人赔偿83950.8元, 律师:不负刑责合法合理 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剑民认为,我国法律对于“防卫过当”并没有十分明确的界限,但在司法实践中,防卫一方所受到的伤害的严重程度,则是认定其是否防卫过当的重要因素。“具体到本案,庞某斌在离开传销窝点时,受到了多名传销人员的多方阻挠,如果不反抗的话,其财产和人身权利都可能会受到持续而严重的伤害,因此其防卫是合理的,虽然最后出现了防卫过当的情形,但是法院判决其无须承担刑事责任也是合法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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