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智慧神木
发新帖回复

[失物招领] 网评:南京法院让我以后给醉酒者陪睡

阅读数:1513  |   回复数:6
50米冰蓝 发表于 2009-12-22 19:14:01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前天,西祠胡同上一篇“我比彭宇还冤,送同事回家赔了10万”的帖子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发帖人是南京市民檀先生,他送醉酒同事朱培训回家,次日早上朱被发现冻死在家门口。南京市浦口法院一审判决檀先生赔付死者家属10.6万余元,檀先生不服,于上周上诉。南京中院的一名负责人透露,如果无意外,下月中旬将开庭再审此案(12月19日《扬子晚报》)
  南京的法官思维确实与大众不一样。前几年的彭宇案是这样,如今的送醉酒同事回家案也是这样。本来案子没啥奇怪,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法院的判决理由和审判结果。
  吃饭喝酒后,同事喝多了,坚持要自己骑摩托车回家。但当天下雨路很不好走,为了表示对同事的关心,打车顺便送同事回家。这个送回家并不一定要送到家里,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而且又没有喝到烂醉如泥的程度,送到家门口可以说已经尽到朋友职责。一般来说,如果不是单身,谁会擅自进别人家门呢。况且也给同事妻子电话联系了。于情于理,都难以找到责怪的理由。
  彭宇案法院的“按常理推断”,就已经让广大网民好好的被雷了一把。本以为这次送醉酒同事回家的案子也会被按常理推断,但是这次法院法官似乎吸取了上次的教训。判决结果反而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了。
  法院认为,“朱某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饮酒的危害应该是很清楚的。对于自身死亡的后果,应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而檀作为护送人员,在明知朱某某饮酒过多的情况下,其护送、帮助义务未能完成,从而导致朱某某在失去照顾的情况下丧失生命,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问题在于作为同事去护送、帮助的义务到底要做到什么程度?如果送回家同事半夜从床上摔下来摔死了,那也是帮助义务没做好,是不是应该还要留在同事床上陪睡呢?同时按这个逻辑,那以后超市菜刀也不用卖了,因为这个已经可以预见到菜刀可能被用作杀人凶器,超市如此明目张胆的卖,是不是也要作为杀人同案犯呢?
  一个彭宇案,已经让很多人不敢随便做好事,这次送同事案,是不是会让很多人更冷漠呢?毕竟不送同事,我一点事都没有,送了同事,还可能要承担责任。无怪乎现在人们常说社会冷漠,因为我们都已经开始不得不冷漠了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智慧神木立场无关。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推荐推荐 无聊无聊
50米冰蓝 发表于 2009-12-22 19:14:52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酒是不能喝了
喝多了你不送没你的事 但是睡床上死了你还是要负连带责任的
谁叫你们在一个桌上喝酒的啊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米冰蓝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2 19:15:37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家听我说个故事啊~
从前有个人和他同事的老婆好上了,一直想方设法想得到人家娇滴滴的老婆,天天日思夜想,晚上翻来覆去,人是越来越憔悴。
就这样过了一段心痒难耐的日子,有天早晨上班途中买早饭,听到摊主和顾客对话说,昨晚有个人喝醉酒骑自行车回家时撞到大树,躺了半夜,今天一早才被扫大街环卫工人发现,送到医院急救去了,还不知道是死是活,家里还有老母亲和上小学的女儿,要是出事家里人怎么办啊,真可怜啊~。听到这话以后,这人微笑的走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这人邀请他的同事帮他修电脑,后坚持请其同事吃饭,席间是频频给同事劝酒,饭罢,同事是酩酊大醉。出饭店,这人打了一车,将同事扶上后座,打了一个电话,并指挥司机将车开到同事家,并停在离同事家还有段距离的旁边有条沟的,路灯昏暗的狭窄路边。这人对同事说,前面就快到你家了,车子过不去了,我扶你回家吧。半醉半醒的同时爬起来咕隆道,没事,我没醉,我自己能回去,你先走吧。两人又纠缠了一会,同事自己下车在漆黑的夜色中摇摇晃晃的走远了。这人看着漆黑的夜色中人影渐渐消失,迅速收起嘴角浮现的一丝笑意,对司机说我们回去吧。
当天晚上,这人彻夜未眠,凌晨时正在恍惚间,他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后,他坐在床边轻轻舒了一口气,说了一句“终于解决了”。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西门口身着浪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2 20:02:02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7_295:}酒是神木人的魂   不喝酒就不能说你是神木的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samba站长 发表于 2009-12-22 20:33:23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7_321:}现在的法律,现在的人,匪夷所思,匪夷所思……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漂流的窟野河 发表于 2009-12-22 21:56:49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这公事,清官也是难断的。

这几天,这件事情被炒得很火,双方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时还真难下决断。

不过,神木人爱喝酒,这是铁律,大冬天了,喝酒的人要特别注意安全,还要关注同喝的人的安全。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米冰蓝 发表于 2009-12-22 22:00:1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能不能我吃饭前和别人签个生死状。。。吃完饭离开桌子个儿回个儿家。。。即使死哈也和我脱离干系啊。。。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