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榆林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7478件,执结26076件,总标的额176.85亿元,执行案件绝对数占全省近四分之一,执行案件标的额占全省三分之一。 3月20日,在榆林市2017年第一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上,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各界公开发布了“全市第九批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涉及255个案件、5个法人组织、334个自然人、涉案总标的额共计2.9亿元。这标志着榆林市两级法院打响了执行大战的号角。 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这些成绩受到了陕西高院、榆林市委主要领导以及“两会”审议工作报告时各级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看到成绩的同时,“高执结率”的背后还隐藏着哪些问题和不足?对此,榆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雷红新表示:“执行难问题仍然凸显,大量执行案件以‘终本’方式结案,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仍是制约执行工作的一个‘顽症’,执行规范化管理和队伍管理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执行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创新仍有不足,少数干警司法不公、不廉,执法不规范,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严峻局面,面对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期待和要求,雷红新提出,“不仅要兑现胜诉权益,还要及时兑现,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提升执行效率效能,不让胜诉权益变‘白条’。” 建立“大执行”格局 数据显示:全市有近40%的被执行人隐姓埋名,长期外出,找不到人;有近25%的执行案件找不到财产线索。 截至去年,榆林两级法院已累计向社会公开曝光8批次1640名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已有331人主动履行了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履行总标的额近1.3亿元;他们与市交警支队合作,网上布控车辆267辆,已成功扣押43辆;与民航榆林机场公安分局合作,成功查控被执行人49人。 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应执行财产难以变现等问题异常突出,还有相当比例的按揭房、小产权房、高档进口车和煤矿股权,变现难度大,执行周期长。为此,榆林中院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强化执行威慑措施,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大执行”工作格局。 破解“查人找物难”瓶颈 截至去年底,全市法院累计查询银行账号96万个,金额约132亿元,车辆925辆,股权1144例。 榆林中院紧跟时代步伐,创新工作方法,打造智慧法院,深化执行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破解“查人找物难”瓶颈。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建立起了执行指挥中心,榆林中院执行查控中心与最高法院“总对总”、陕西高院“点对点”系统对接,实现存款、证券、股权等信息全国联查。 榆林中院还将财产查控视野拓展到虚拟账户,向阿里巴巴集团总部送达了强制冻结裁定书,成功冻结被执行人的支付宝账户;与深圳中院建立异地协助模式,将未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微信红包通过深圳中院在腾讯公司予以冻结;与鄂尔多斯中院建立区域化协助机制,协作协查78次,收到了良好成效。下一步,榆林中院将会加强与市不动产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尽快开通不动产查控专网,联合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进一步落实信用惩戒机制。 加快财产处置变现 从4月1日起,榆林市法院所有执行案件涉案财产拍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破解财产处置变现难题。 运用网络司法拍卖,从源头上杜绝暗箱操作、串通压价、恶意竞买现象,切实提高拍卖财产的效率、成交率和财产变现率;还将依法组织集中腾房活动,对拒不履行腾房义务的被执行人,将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来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将深入推进前置财产查询、前移信用惩戒、“贴身”曝光失信行为、主动推送涉诉征信信息、有奖举报和悬赏执行、“点穴式”惩戒特殊群体等措施,充分发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落实“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强政法各部门之间的联动,依法严惩拒执行为,形成执行威慑力,迫使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执行或者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全市法院将运用司法手段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充分发挥“执转破”(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在处置“僵尸企业”、清理执行积案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无经营资金、无营业场所和企业管理机构、人员下落不明破产案件的快立、快审机制。 全力开展专项活动 榆林中院决定从3月起至12月,开展“执行攻坚年”专项活动。法院官方微信在每月5日前,发布本月受理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是申报财产。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重点清理五类案件,提升案件质效。确保“四个基本解决”目标全面实现,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置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此外,全市法院将持续推进“一打三反”专项行动,对于拒不申报、虚假申报或恶意转移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运用罚款、拘留、纳入黑名单等强制手段,倒逼其履行义务;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对于有可供执行财产而拒不履行或暴力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关于追究拒执犯罪公诉、自诉两个《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活动中,全市法院还将全面落实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即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如被执行人逾期,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并对其持有的出入境证件予以宣布作废、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拍卖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拘留被执行人等执行措施。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全市法院将按月集中在榆林中院官方微信、微博统一发布有奖举报和悬赏执行公告,并跟踪管理,拓宽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渠道。 来源:西部法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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