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大产业规模、做强经营实体、做优产品品牌,实现强农业、兴农村、富农民的目标,今年神木县改革农业扶持方式,突出扶持奖励涉农重点经营主体。 严格扶持奖励范围。县委县政府扶持奖励对象须为县境内的涉农园区、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专业大户,且须符合在神木注册登记、纳税入统、管理规范等必要条件。同时对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淘汰项目、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资料不完善、有不良诚信记录、违反相关安全环保规定等七类情况不予扶持奖励。建立全县重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健全退出机制,严格考核监管。加强全县涉农资金整合,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对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优先扶持奖励。 ![]() 保障涉农资金投入。按照“扶重点、重点扶”的原则,采取扶持、奖励、贴息、配套等方式,每年安排不少于5500万元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专项资金,其中5000万元用于扶持领域(含5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500万元涉农风险补偿金),500万元用于奖励领域。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每年财政对现代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 扶优扶强扶大涉农主体。对当年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以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水平高、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优的涉农园区、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每年筛选扶持20个左右,根据年度实际投资规模一般给予不超过30% 的扶持。对累计固定资产投入达1000万元以上,且当年用于固定资产、科技创新、品牌推广、市场开拓等投入达200万元以上的涉农园区、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每年筛选10个左右根据年度各种投资给予不超过30% 的扶持。对因经营需要并经审核同意,在各类银行、县运营公司贷款20万元以上的,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予以50% 的利息补贴。单个经营主体每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100万元,同笔贷款贴息不超三年。对部分科技含量高、社会效益佳、辐射带动强、引领示范好的涉农项目,可不受投资规模限制,以专题会议确定具体扶持办法 ![]() 重奖升级晋档、品牌创建和科技推广等项目。对当年晋升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示范园区、“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等的,区别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奖励。对当年通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创建成市级知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和全省名牌产品认定,新注册中国地理标志商标、新认定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的给予奖励。对良种选育、技术研发等方面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普遍用于生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涉农企业购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且在县内成功转化并实现产业化等的给予奖励。同时县上每年择优推选一批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示范园予以绩效奖励。 创新丰富涉农金融扶持方式。引导各金融机构、运营公司积极支持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支持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固定资产等办理抵押、质押贷款。设立农业产业基金,建立涉农项目投贷结合和补贷撬动机制,健全联动风险机制,改革投放方式,实现放大效应。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要与相关金融机构紧密合作,积极为涉农重点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县中小企业局要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助保贷”服务范围。健全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引导保险机构拓宽农业保险业务范围,切实增强政策性保险对农业风险化解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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