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在线123 于 2017-4-13 11:15 编辑 01 投路无门偷盗老东家库存电缆 2017年4月10日,大柳塔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大柳塔镇贾家梁光伏电站有人盗窃。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当场抓获正在实施盗窃电缆的陈某(男,55岁,富平县人),伙同纪某某(男,榆阳区岔河则乡人,在逃),并当场查获盗窃的电缆33米价值4693.26元,作案工具断线钳子两把,壁纸刀一把。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来此打零工,苦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近日,由于自身携带的钱花光了,就想到曾在大柳塔镇贾家梁光伏电站做防护栏时,发现在库房周围放着很多成品电缆,于是产生盗窃的想法就伙同纪某某盗窃电缆。经询问,陈某对其盗窃电缆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对其陈某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 02 男子状告公司败诉 后去公司闹事 近日,大柳塔派出所接到110报警指令称:在大柳塔天隆矿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公司)有人在其单位办公室闹事不走。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张冬、任振刚等人立刻出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得知:闹事者常某因于2012年6月在甲公司劳动时癫痫病发作,要求甲公司为其支付医疗及赔偿费用共计约23万元无果后上诉至法院处理,经神木县人民法院一审、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均败诉,常某心存不甘就再次来甲公司闹事要求赔付其医疗费用。 大柳塔派出所民警张冬、任振刚等人现场对常某进行了耐心的劝解,并告知他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是该常某拒不听劝,经过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以后,了解到该常某原本家庭生活困难且一直患有癫痫病,生活一直过得很拮据。今年更是因身体的原因难以找到工作,更是让原本拮据的生活无疑雪上加爽,一度难以维持。于是,大柳塔派出所民警张冬、任振刚决定帮帮眼前这位可怜的常某。经过多次和甲公司协商,甲公司表示虽然他们已经在法庭上见了,但是还是给法律以温度,决定给予常某热忱的帮助,自愿为常某捐赠35000元,帮助其渡过眼前的难关。常某最终也因自己错误过激的行为向甲公司表示歉意。 俗话说“法律无情,人有情”。确实,我们既需要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也需要人性的温暖和馨香。 来源丨大柳塔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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