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神木县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户籍民警在为群众办理业务时捡到一部oppo手机,民警通过调取当日监控录像成功联系到失主乔某并于第一时间归还,为乔某及时挽回了经济损失。 ![]() 当日11时许,户籍室的民警们正忙碌着为群众办理各项业务。这时,柜台上放着的一部手机引起户籍民警的注意,民警本以为手机是周围群众在办理业务时暂时放到柜台上的,但是许久过后,手机却一直没有被带走。民警便及时向周围群众询问该手机所属情况,但周围群众均表示并非自己所有。民警这才发觉可能是之前办理业务的群众落下的,于是便及时调取了当日户籍室的监控录像,通过监控录像民警才进一步确认了失主。正当民警想办法联系失主时,一个电话打在该手机上,民警随即向对方说明情况,几经周折最终联系到失主乔某。 不一会儿乔某来到了派出所,户籍民警及时将拾起的手机归还于她。乔某接过手机后心里感到非常高兴,她说自己的价值三千多元,手机内还存有自己的一些个人信息,当日由于自己比较忙,一时慌乱便忘记将手机带走。随后,乔某对民警的拾金不昧表示高度赞扬,同时表达了自己深深的谢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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