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激励带动作用,深入挖掘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模范和典型人物,通过以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以身边的事带动身边的人,营造崇尚典型、学习典型的良好社会风尚,县委宣传部决定开展“神木县百名先进典型”推广宣传活动,现就做好先进典型人物的推荐、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Tn3i7fJxTgcrfTFC#rd 看点 报送对象 选送对象为全县各镇办、部门、企事业、人民团体在推进科学发展、服务基层群众、开展各项工作、构建社会和谐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模范和典型个人。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立足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 看点 推广步骤 本次活动分报送、采访、表彰三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报送阶段。本次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镇办、部门和企事业负责本单位系统先进典型的推荐上报,报送人数为2-3人。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报名自荐。推荐上报和个人自荐请填写《神木县“百名先进典型”推(自)荐表》(一式2份,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同时提供不少于500字的事迹材料及300字左右的个人情况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状况、简要事迹及社会评价等基本信息)各2份(A4纸打印)。推荐典型须经单位资格审查,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选送材料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送至神木县新闻中心办公室(神木县滨河新区广场北路新闻文化大楼3楼),联系电话:8354535,推荐表、事迹材料、个人简介、免冠照片电子版报至电子信箱:996953406@qq.com。 (二)采访阶段。对上报的先进人物,神木新闻中心将组成媒体采访组进行深入挖掘,并在县内各媒体刊出,对特别优秀的典型,将向市、省、全国媒体推广宣传。 (三)表彰阶段。“百名典型”活动结束后,新闻作品将结集出版,并进行网络投票活动,评选出年度“感动神木”新闻人物,以此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氛围。 看点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本系统内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典型推荐活动,真正把先进典型人物推荐上来,确保推荐质量。要将本次典型推荐活动作为转变作风、提升士气、加快发展的重要载体,及时挖掘培养一批履职尽责、甘于奉献、勇于创新、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先进典型。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职能作用,选派优秀记者深入采访,开辟专题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切实把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基层群众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先进典型树立起来、宣传出去,全力营造人人学典型、个个争做典型的浓厚氛围。 (三)力求活动实效。要把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神木追赶超越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在工作实践中当模范、做标兵,为建设和谐幸福新神木做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王妮 联系电话:8354535 电子邮件:996953406@qq.com 附件:神木县“百名先进典型”推(自)荐表 点击“阅读原文” 中共神木县委宣传部 2017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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