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桶桶 发表于 2012-10-24 09:24 ![]()
逆向行驶,强行,抢行,送命速度。我只能说自己把自己不当回事,碰死不赖人。
骑个电瓶车,当事人属于中下阶层。。。看那电瓶车新旧程度,有点年头,当事人应该是四十岁左右。。。看这惨烈程度,速度应该很快,当事人可能是男性。。。电瓶车停在路中间,那必然是在逆行。。。在公交车道的黄线旁,那可能是从公交车的后方突然冲出来,然后撞上迎面的汽车。。。。所以,是一四十岁左右男性穷屌丝在东兴街油库路高速逆行发生事故。。。神芳,你怎么看。。。
东兴街规定是逆行,这汽车是逆行了,非机**应该咋么管理呢?是不是也出个规定?要不然这种事会经常发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