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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米虫 发表于 2017-4-29 19:44: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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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府谷县交警大队路查民警巡逻至河滨加油站路段时,对违规停放在该路段的某大众车辆贴了罚单。

车主班某(女,1982年10月17日出生,府谷县府谷镇人)为了发泄自己对交警贴罚单的不满,在自己有800多好友的微信朋友圈里发出26字的动态文字辱骂交警,并在这条动态下面写有自己辱骂交警的评论。

目前,班某由于涉嫌侮辱他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府谷县公安局予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警方提醒:驾驶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就必须接受相应的法律处罚。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民在网络上的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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