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员正在为停放在道牙上的车辆置放停车收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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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神木县城区车辆急剧增加、停车位严重不足,导致了城区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停车难、停车乱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和居民正常出行。为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有效提高停车泊位使用效率,神木县城区临时停车泊位将启动收费机制。
☝城管队员利用红灯时间向过往车辆发放停车收费通告
2017年5月1日起,神木县城建监察大队城管执法中队在县城区已启动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的通告张贴宣传工作。与此同时,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系统安装已动工。此项停车收费的措施符合当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对缓解停车难和道路拥堵现象都能起到很好的作用,而且能够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公共资源。
☝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系统安装正在施工
☝城管队员在执法岗亭上张贴停车收费通告
收费路段包括:南至单家滩村神盘路入口、北至石堡墕村、东至东山路、西至滨河路非机动车道内、政府设置的公共停车场内的停车泊位,将全部实行停车收费管理。先行在人民广场周边的电信门口至邮政储蓄银行门口、广电局北门至龙华酒店门口、计生办至草原站巷上口处,以及新世纪购物广场门前开展停车收费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收费范围。
☝城管队员在沿街的公告栏上张贴停车收费公告
按照神木县政府以及县物价局核定标准,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每日8点至18点实行停车收费,18时后至次日8时停车不收取停车费。停车计时采取准确计时设备采集时间,实行收费给票和一车一票制度。未出具税务或财政部门印制的专用票据的,消费者可以拒付停车费。
☝城管队员热情的向车主解释公告内容
收费标准为:蓝牌机动车及四轮电动车停车费以2小时起算(停车不足2小时的,以2小时计算);每车/位收取停车费2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连续停车的,每车最高收取6元。早上8时已在场的车辆,以8时作为入泊时间进行计算。黄牌机动车停车收费以2小时起算(停车不足2小时的,以2小时计算);每车/位收取停车费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连续停车的,每车最高收取10元。早上8时已在场的车辆,以8时作为入泊时间进行计算。
☝城管队员在新世纪购物广场门前将停车收费公告置放于车辆挡风玻璃处
神木县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工作采取“政府主导,城管部门监管”的模式运行。所有收费全部上交财政,用于改善和维护城区道路交通设施。对拒不支付或不按规定支付停车费,且辱骂、殴打收费管理人员的车主,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对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的,神木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交警大队将依法予以查处。
☝城管队员在商超、门店前向过往市民发放并解释停车收费通告内容
神木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高士英表示,停车收费管理是一项民生工程,收费不是目的,只是运用经济杠杆,通过合理调节,尽可能减少车辆在收费路段的停放数量和时间,提高公共停车泊位的周转率和共享性,让更多的市民在驾车出门时有位可停,为广大市民打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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