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日,神木县人民路派出所破获一起特大盗窃案,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
当日中午,正在滨河新区某单位上班的小李无意间发现楼下自己的小轿车旁边站着一个穿黑色衣服的男子,似乎在用什么东西撬自己的车窗,小李立即从安全通道向楼下跑去,跑到一楼大厅时,小李发现该男子正朝自己的方向走来,便上去拦住该男子,没想到该男子惊慌失措撒腿就跑,小李发现自己车窗被撬,赶紧追了上去并大声喊“抓小偷”。
此时,神木县人民路派出所民警张晓瑞和他的同事正在在和谐广场附近蹲点摸排一起伤害案线索,听见有人喊捉小偷,两人毫不犹豫盯着男子追了过去,一直追到神木大剧院前,民警见机奋力扑了上去将该男子手臂紧紧抓住并摁倒在地。民警表明身份后现场对该男子进行口头询问,该男子当即交代了刚刚砸车盗窃小李车内手机的犯罪事实,同时还交代前一日深夜分别在神木镇纬一路、麟州街实施砸车盗窃两起的犯罪事实,民警立即将该男子口头传唤至单位进行讯问,围观群众及受害人小李为民警的勇敢机智纷纷称赞。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3岁,甘肃人,曾因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分别被榆林市人民法院、鄂尔多斯市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出狱不久李某某便不思悔改、伺机盗窃。5月1日李某某乘车来到神木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下,携带好事先准备好的手套、改锥、强光手电等作案工具,便开始寻找作案目标。5月1日晚上李某某将停放在神木镇麟州街中段某饭店门口的一辆白色霸道车侧面玻璃砸烂,从车内盗取了手机三部,烟三盒,随后在纬一路附近一辆黑色沃尔沃车上盗取了现金4万余元、一把车钥匙及部分银行卡。5月2日中午在和谐广场小李的白色雪佛兰轿车内盗窃了一部白色苹果手机后被抓获。民警在李某某携带的挂包里查获大量被盗现金,手机,作案工具等物品。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神木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