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榆林城区南郊一空地发现一具女尸,敏感部位裸露在外。榆阳公安分局民警经过2天缜密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并牵扯出其余20余起抢劫、强奸案。犯罪嫌疑人生活拮据是这些案件的导火线,而欲望膨胀则是直接“**”。 荒郊空地发现女尸 6日上午10时许,榆阳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南郊刘家洼村一荒郊空地发现一具尸体。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案发现场,发现在该荒地的水渠边上,一具尸体横躺在地,双乳、阴部等敏感部位裸露在外,面部、左右手臂均严重损伤。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初步查明受害人为女性,系刘家洼村村民韩某,现年18岁,待业在家,其从11月1日离家后,一直未归,随身携带的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 针对此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以现场为中心,展开进一步勘查搜索,由于案发时间距离报案时间已经过去了5天,这给现场勘查取证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另一路民警展开大范围的走访查证工作。同时,民警根据现场实际,迅速汇报市局并通过市局、省厅与公安部取得联系,邀请公安部专家来榆给予案件技术上的支持和指导。 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 7日,民警在现场周边的勘查中,发现大量被抛弃的女性内衣等物品。同时民警获悉,数日前,一名40岁的妇女也在案发地附近被一年轻男子强奸。一系列的线索显示,杀害韩某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曾多次作案。 8日,民警根据前期侦查,在犯罪现场附近发现一名可疑男子,随即将其抓获,同时在其身上查获手机一部,证实是被害人韩某被害之前使用的手机。 民警经过审讯得知,该可疑男子刘某,现年27岁,系清涧县老舍古乡人,该男子供述了其在南郊德静路等路段多次抢劫、抢夺多名单身妇女的犯罪事实,但是对侵害被害人韩某的事实却矢口否认。民警连续作战,又在其临时住宿的旅店房间内查获大量被抢手机、手机卡等财物。 9日凌晨1时许,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了其抢劫、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3个多月作案20余起 据刘某交代,11月1日上午9时许,在刘家洼附近寻找抢劫目标的刘某,看到单独一人回家的受害人韩某,便尾随其后,在抢得其手机后,欲对韩某实施强奸,遭到韩某的极力反抗。刘某手持随身携带的匕首,在韩某左胸部连刺几刀,左颈部连刺两刀,致韩某完全失去抵抗后,对其实施了强奸。韩某因颈部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刘某供述,他于2012年4月从老家来到榆林打工,期间因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经济十分拮据,于是有了实施抢劫的念头。刘某将犯罪地点选择在他比较熟悉的偏僻路段,只对过往单身女性实施抢劫。几次作案成功后,他的胆子更大了,并在之后的作案过程中,见色起意,进而对妇女实施强奸。11月8日,他欲再次作案时,被守候的民警抓获。 经查,自今年8月份以来,刘某共实施抢劫、强奸作案20余起,目前审讯深挖工作正在开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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