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18时许,神木县刑警大队值班室铃声促响,有一重庆籍女士报案称:“我的侄女小罗于10月26日19时和我见过面后就一直联络不上,我担心她的安危,便赶到她在店塔镇一煤矿旁开的小卖部,当我打开侄女锁着的门时,发现床上有大小便,房内一片狼藉。我怀疑侄女遭遇不测。”11月3日,犯罪嫌疑人王方政被抓捕归案。昨日,神木警方向媒体通报了案情。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方政(男、汉族、37岁、四川省开江县人,曾在新疆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交代了犯罪经过:2010年10月27日凌晨零时许他到受害人罗某(女,39岁,重庆市人)经营的小卖部买了包烟,随即向罗某借钱,罗某说没有,王方政便夺走她的钱包并将包里的700多元钱放入口袋。王方正用手捂住了罗某的嘴不让其喊叫,强行发生了性关系。后将受害人按在床上用手将脖子掐住,直至受害人窒息而死。 据悉,目前,案情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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