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2、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且不低于经营项目所需资金的30%;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经营证照齐全; 4、有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实施计划; 5、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6、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二贷款额度与期限个人微利项目贷款一般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对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逾期不展期。 对于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申请小额贷款,一般为3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逾期不展期。 三贷款申请程序第一步:申请 申请人向榆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或经县级人才中心推荐,向市人才中心申报); 第二步:项目初审 市人才中心对项目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第三步:项目考察 市人才中心会同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出具提考察意见; 第四步:项目评审 市人才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确定贷款额度及期限; 第五步:担保评估 担保公司就贷款进行担保资产评估: 第六步:贷款发放 银行对借款人及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经市人才中心同意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四借款人需提供的资料1、《榆林市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2份; 2、《榆林市合伙经营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2份; 3、贷款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 4、《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创业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分析报告; 6、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经营执照或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经济实体的合伙人合作协议; 9、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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