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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早八点] 今日下午6点左右在商贸里面的超市捡到钱包的女子,请将重要证件能还给失主!

阅读数:19281  |   回复数:75
爱死你 发表于 2017-6-3 22:50: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现在什人也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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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笑人生 发表于 2017-6-3 23:24: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模糊,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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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9123458 发表于 2017-6-3 23:43: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钱包捡到了,里边什么都没有。监控录像应该拍不到里边的物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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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琴书 发表于 2017-6-4 00:05: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丢钱包的失主肯定着急万分,也许丢的东西里有很重要的证件或者其他物品,是小孩子不懂事不小心弄丢的。换位思考一下,假如你的孩子把你的钱包搞丢了,你着不着急。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只希望拾到钱包的同志能把东西归还给人家。**多点友善,不要因为一句话或者一件事就到处喷人,好好发扬我大中华五千年留下来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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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4_1029 发表于 2017-6-4 00:14: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捡到不归还也是要负法律责任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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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飞得风 发表于 2017-6-4 00:15: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你这口吻,人家为什么给你,好像人家偷走的一样,是我就不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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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阳》 发表于 2017-6-4 00:29: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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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_baby专属 发表于 2017-6-4 02:03: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楼主把人家的照片放上来是准备干嘛呀,你把失主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留下人家不就知道了,这样的事情做出来人家就是想归还也会变成不想了,论坛不应该是这样的,这样的论坛是曝光台!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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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的高二哥 发表于 2017-6-4 04:00: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额,首先丢失的人肯定着急,搁谁也一样,所以语气可能有些牵强,然后捡到不还确实违法,多读书少喝酒,毕竟县改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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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雨晨2 发表于 2017-6-4 05:26: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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